感觉楼上的激动了一点。
“美的”或“对的”当然是值得接受的和适当的,但“丑的”或“错的”也有他们的价值。大部分的人或事是“平常的”,引起变化或注意的都是那些不平常的,包括那两个极端。那种“衬托”是有点可笑,但只有出现了那些极端的事情,人们才能发现那种“中庸”才是好的、恰当的。举个例子,至少康德时代的人就开始认真考虑那种世俗国家之上的超国家组织,但这个提法一直到一战前只是个概念,而一战后的那个“国际联盟”也只是一个被玩弄的傀儡,而只有经过那个超大规模的、极高强度的、深远破坏的二战后,那个超国家组织,那个“联合国”才得以成为一个“能作事情”的机构。我们是活在现实的社会和历史中的,在这种情况下,那些极端的可能性始终是避免不了的;既然避免不了,它们就是历史,就该得到正视,更何况它们始终就不是一无是处的。这就是我在帖中所说的“观点的残酷”。
社会就是一个学习和改变的过程,只有经过不断的“试错”才能作出当时的符合情理的决定。所以错的和对的都是历史;假如历史就是那些一贯的“正确”,那么历史就没有什么可能性了。而且,真正推动历史的并不是那些表达敬畏和自制的宗教,而是那些尝试不同可能性的现实的人类活动。但我的意思并不是说放任各种可能性,只是说既然不能避免,就应该接受,而且试图去利用、去吸取。在这一点,“没有自知之明的人”比起“有自知之明的人”来的“有活力”些。呵呵。
还有,你的说的“丑人”的确“多”,但其实那些占位置的、吸引注意力、形成一个个工业的却始终是那些“美的”,因为,至少大部分时候人们是“审美”的,而不是“审丑”的。呵呵。
另外:楼上的签名图好卡挖依。喜欢一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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